中华传媒网·传媒精英俱乐部章程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中华传媒网简介
中华传媒网(http://www.mediachina.net)是由北京新华海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国内著名广告公司、传媒界资深人士和省级电视台专业人士于2000年6月16日隆重推出的大型高端传媒业门户网站。
中华传媒网致力于为广告主、媒体、广告公司和传媒业界打造高效的信息沟通平台;不断推动理论界对中国传媒产业发展的全面指导。
经过不断的努力,中华传媒网已经建立了与中国主要传播研究单位及大学的密切合作;达成了与主要中国传媒数据调查公司的战略合作;形成了与国内主要影视制作公司的战略联盟关系;积累了国内主要广告主、媒体、广告公司和传媒界企业的优势资源;牢固树立了在中国传媒业界人士心目中高端的品牌形象;赢得了九万名忠实注册会员的信任与支持。
第二条 传媒精英俱乐部简介
传媒精英俱乐部是由中华传媒网发起的,在网站已有的九万多名注册会员基础上广泛联合企业界、传媒界、广告界、学术界等与传媒产业相关的资深人士参与的大型、高端交流平台。
第三条 传媒精英俱乐部宗旨
诚信沟通、增进友谊、整合资源、共同发展。
第二章 俱乐部职责
俱乐部主要职责
- 利用自身的品牌、平台和资源优势,逐步建立并完善为各界会员服务的机制和渠道;
- 建立与会员的紧密持久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,维护会员的权益,积极推动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;
- 定期举办各种沙龙和峰会,积极听取会员的建议和需求,不断改进和加强服务;
- 充分整合俱乐部资源,全力支持会员拓展事业。
- 审核会员注册信息,规范会员在俱乐部内的活动方式。
第三章 俱乐部组织机构
第一条 俱乐部构成
- 俱乐部由秘书处和会员部构成;
- 秘书处为俱乐部的管理和运营部门,设秘书长1人。
第二条 会员产生范围
- 具备一定规模的媒体和传媒机构的高层人士;
- 知名的广告公司和营销咨询机构的高层人士;
- 拥有优秀品牌的广告主营销部门的负责人;
- 具有独特优势的市场研究机构和相关专业高校院系的专家学者;
- 与传媒产业相关的优秀企业家。
第三条 会员产生办法和申请程序
- 会员的产生实行推荐制和邀请制。
- 在经过俱乐部秘书处初步许可后,在中华传媒网相应位置填写并提交《传媒精英俱乐部会员申请表》;
- 经审核通过后,交纳俱乐部会员费,成为俱乐部会员,享受会员权益,履行会员义务。
- 会员任期从缴纳会费的次日起算起一年内有效。
第四条 会员变更
会员逾期不缴纳会员费的;会员在俱乐部内的行为有损于会员和俱乐部利益的,由俱乐部秘书处取消会员资格。
第四章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
第一条 会员权益
- 获得进入与其他会员诚信交流的平台的权力;
- 获得在传媒网以优惠价格发布信息的权力;
- 获得免费参加俱乐部年会的权力;
- 享受各商家为俱乐部会员提供的各种免费或优惠服务;
- 经俱乐部秘书处批准,获得借助俱乐部资源,与外界开展各种合作的权力。
第二条 会员义务
- 遵守俱乐部章程,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注册信息,积极参加俱乐部活动,为俱乐部发展献计献策;
- 按期缴纳会员费用180元/年;
- 不得出售其他会员的注册信息用于商业目的。
中华传媒网·传媒精英俱乐部 2006年6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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